《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正式发布(附方案全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加快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形成绿色低碳供应链和生产生活方式,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24年6月4日,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文末附《方案》全文)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主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各证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加快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形成绿色低碳供应链和生产生活方式,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制定了《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数据局
2024年5月22日
汽油、柴油、乙醇等3项产品
碳足迹核算团体标准发布
2024年5月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在会上表示,编制了《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拟于近期会同其他部委联合印发。同时表示生态环境部将加快研究发布电力、煤炭、燃油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和碳足迹因子研究。
为了响应主管部门的要求,2024年5月30日,西安中碳生态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与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交通大学等联合起草的《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 石油制汽油》、《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 石油制柴油》、《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 煤基乙醇》3项团体标准由中国节能协会正式发布。这3项团体标准的发布填补了国内相关产品领域碳足迹核算与评价标准的空白,将有力助推温室气体主管部门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设进度。
《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